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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举报对象以村支书、村主任居多。今年来,该院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村支书、村主任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9 件,占举报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总受理数的76.5 %。从受理的案件线索可以看出,主要反映一些“村官”利用手中掌握公共基础设施如小学、村道等建设决定权、土地征用同意权等牟取私利。 二是涉及土地征用及补偿款的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工业用地、新农村建设、道路、输电线路、重大水利工程征用土地大幅增加,涉及土地征用中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的态势。主要表现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土地发包、转让等环节的权钱交易、侵呑及挪用。今年来该院举报中心共受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地”职务犯罪线索26件,占举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52 %。 三是涉及的罪名以侵吞和挪用公款为主。在受理举报的涉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中,其中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线索42件,占举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82%。就贪污犯罪而言主要发生在一些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赔偿环节,这此环节易发基层组织人员虚列、伪造文书从中贪污款项;而挪用公款犯罪中比较典型的是基层组织人员利用“村委委员会印章”管理这职便,将自已保管的土地补偿款存单质押贷款或私自以村委会名义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将其村存放银行土地征用补偿贷款给自已用于营利活动。 四是群体犯罪呈上升势头。一些村干部相互勾结,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及挪用国家及集体财物,往往一挖一窝,一带一串,他们往往联手作案、互相包庇,结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且从以前的单独作案为主向有预谋、有组织式作案的方向发展,呈现出群体性、严密性特征。 五是犯罪持续时间长,作案次数多,查证难度大。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村干部贪污、挪用都不是一次和一笔的问题,而是在长时间内多次作案,每次作案数额不大,日积月累,造成的损失也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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